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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2016-11-18 9:24:25


 

 

 

湄职院教〔2016〕26号             

 

 

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考试、毕业设计、毕业教育(含就业指导)等毕业环节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院)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1.期末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

   毕业班补考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日

2.顶岗实习(含毕业设计)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6月9日。

3.毕业回校时间:2017年6月12日—16日

4.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待省厅确认后在学院教务处信息栏上公布,毕业生凭《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离校审批表》到教务处领取。

二、毕业设计、实习日记、毕业鉴定、毕业教育(含就业指导):

1.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统一管理,不允许自由选择。各系(院)必须安排学生集中实习,实在无法实行集中实习的专业,其学生必须提前上报具体实习单位到各系(院),经各系(院)审核后方可离校,各系(院)必须将全体学生的实习单位于12月1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要求:①毕业实习日记:回校时上交毕业实习日记(每人一本)。要求从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6月9日,做到一周2—3记,记录内容与实习内容一致(提前参加实习的要从参加实习那一天开始),每个栏目要填写详细完整。

②毕业鉴定:回校时上交毕业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实习鉴定表必须填写清楚,应填写好实习单位的评定意见并加盖实习单位印章。

③毕业设计:回校时请将指导老师修改并同意定稿的毕业设计(要求带上具体设计的作品、图纸、U盘等)等交系(院)。

④以上材料由系(院)负责收集保存。实习鉴定及毕业设计成绩由各系(院)录入并报送教务处存档。

三、就业推荐、报到证:

到招生就业处办理,具体如下:

1、2017年6月15日之前把就业协议书、企业对毕业生情况反馈表和毕业生对学院反馈表交给辅导员,各系(院)辅导员按班级整理后,上交一份到招就处以便办理报到证等。

2、2017年6月15日之前各系(院)辅导员登陆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并做好毕业生就业登记,要求按就业协议书就业情况填写。

3、2017年7月20日学生凭《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离校审批表》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

四、欠费及代办费结算工作:到财务科办理缴纳欠费及代办费结算工作。

五、图书归还工作:到图书馆办理借阅的图书归还工作。

六、团籍转移工作:到各系分团委办理。

七、户籍转移工作:凭毕业证及报到证到枫亭派出所办理。

八、其他:

1、毕业生回校首先要到系(院)报到,到系(院)领取《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离校审批表》等,按各系(院)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2、各系(院)要进行毕业生文明离校的专题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14日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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