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办 法 | 标准分 | 自评分 | 检查分 | 实际 得分 |
加强组织工作与工会自身建设 (28分) | 1、分工会年初有工作计划,年末有工作汇报并及时上交到院工会; | 工作计划和总结,缺一项扣3分; | 6 | |||
2、分工会委员会按时换届,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 换届不按时,组织不健全,分工不明确的各扣1分; | 3 | ||||
3、分工会所在的单位教职工入会率; | 达到100%的满分,高于90%的得2分,低于90%的不得分; | 3 | ||||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工会委员会; | 缺1次扣1分 | 4 | ||||
5、分工会定期学习、研究工作,会议有记录; | 没定期学习、研究工作等,扣4分;有召开会议却没有会议记录的扣2分; | 4 | ||||
6、分工会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支部或院工会汇报; | 无及时汇报的扣3分; | 3 | ||||
7、分工会委员参加院工会各类会议情况。 | 缺1次扣1分。 | 5 | ||||
认真履行工会职责,做好维权、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15分) | 1、分工会主席参加本支部的会议,讨论本支部的工作或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 | 不参加会议的扣3分,参加了会议不参与讨论的扣2分; | 3 | |||
2、分工会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向本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 | 视履行职责程度酌情得分; | 3 | ||||
3、配合本单位行政开展二级院务公开工作; | 不配合的不得分,不积极配合的酌情得分; | 3 | ||||
4、及时、准确地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协助党政解决教职工的合理要求; | 不及时反映情况的扣3分,不协助党政解决的扣2分; | 3 | ||||
5、对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心中有数,有统计材料,有具体的帮助行动。 | 无统计材料的扣3分,帮助行动酌情得分。 | 3 | ||||
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三育人”、女工与青年教师工作 (21分) | 1、积极配合本支部开展以师德建设为中心的“三育人”活动; | 酌情得分; | 3 | |||
2、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组织妇女体检; | 视维护权益及组织情况酌情得分 | 3 | ||||
3、组织好“三八”节纪念活动; | 视组织效果得分; | 3 | ||||
4、分工会关心青年教职工的生活、学习、工作情况; | 看记录材料及实际情况得分; | 3 | ||||
5、组织青年教师教学课件比赛; | 有组织参加比赛得3分,本单位个人获一等奖另加3分,二等奖另加2分,三等奖另加1分; | 3 | ||||
6、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院工会组织的青年教职工活动; | 视组织效果得分; | 3 | ||||
7、配合支部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 | 视工作效果得分。 | 3 | ||||
积极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19分) | 1、组队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竞赛活动; | 不积极参与的扣1—2分;集体或个人获奖一等奖另加3分,二等奖另加2分;三等奖另加1分,集体或个人奖项均有的可重复计分; | 4 | |||
2、组队参加院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 不积极参与的扣1—2分;集体或个人获奖一等奖另加3分,二等奖另加2分;三等奖另加1分,集体或个人奖项均有的可重复计分; | 3 | ||||
3、积极参加学院的文艺演出; | 没有参加演出的扣4分,集体获一等奖另加3分,二等奖另加2分,三等奖另加1分; | 4 | ||||
4、组队参加学院的运动会; | 没达到规定要求的扣2分,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另加3分,第二名另加2分,第三名另加1分; | 4 | ||||
5、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小型文体活动。 | 看记录材料及实际情况得分; | 4 | ||||
宣传报道工作 (17分) | 1、建立有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园地(网络、橱窗、墙报等); | 建立园地得分情况:网络2分,橱窗2分,墙报1分 | 5 | |||
2、每月至少向院报投稿1篇。 | 未完成报道任务的,少一篇扣1分,多1篇另加1分,报道稿上院报每篇另加1分。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