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系部首页>学生工作

关于成立机械工程系评优评先评审领导小组的决定

2011-06-15 22:42:30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班级先进集体和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系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和各项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评奖评优的激励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工作更加系统、规范。经研究,决定成立机械工程系评优评先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友华

副组长:徐维雄、李仲清

成员:陈建武、李俊、许志敏、张星、王仲宙、徐英杰、陈秋云、庄且静

2011年6月14日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班级先进集体和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工艺美院:

为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学生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评选20102011学年度“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学年内能认真组织政治学习、时事学习。

2.班级风气好。

3.学年内在各项主题活动中成绩突出,公益劳动、值周活动表现好,教室、宿舍、公共区卫生好,常规管理考评名次在系部前1/3名内。

4.班委、团支部能发挥好作用,班团干部能以身作则,敢于开展工作,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班级学生能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虚心好学的精神和学风。班上考试无作弊现象。

6.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早操出勤好,班上有80%以上的学生体育达到国家锻炼标准,有30%以上的学生体育课成绩在“良”以上,在院运动会、艺术节中表现突出。

7.学年内全班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8.班级学年内没有学生受纪律处分。

9.安全工作落实好,学年内无安全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

10.学年内无严重溜生现象。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参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第66页《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具体实施办法》的“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参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第66页《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具体实施办法》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第68页《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条例》的“学生个人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名额和评选条件”。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先进班级评选程序及办法

1.先进班级评选,以系、部为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全体班主任民主推荐,经系、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学工处。

2.学院学工处负责对各系、部、各单位上报的名单审核把关,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3.报学院党委研究。

4.学工处负责对学院党委研究的拟表彰的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5.将公示情况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表彰人选。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及办法

1. 由系部领导、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及班主任共同组织各班全体学生民主推荐出候选人(各多1名差额),然后由各班全体学生按分配的名额进行投票产生拟表彰的人选上报系部。

2.由各系部进行审核把关后报学工处。

3.由学工处审核把关后报学院党委研究拟表彰人选。

4.由学工处负责对拟表彰人选进行三天公示。

5.学工处将公示情况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表彰人选。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程序及办法

1.班级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组织全班学生初步测评,并将本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上报系部。

2.各系部对班级上报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学工处备案。

3.根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条例》的程序、条件,由辅导员、班主任主持组织各班评选,逐级上报审批。

三、几点要求

1.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优推荐工作,杜绝弄虚作假。

2.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防止论资排辈。

3.请各系部于2011年9月10日前把评选结果上报学院学工处。

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先评优具体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文明校园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在学生德智体美学年综合考评的基础上开展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积极分子、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及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优良,综合积分达85分以上,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积极参加科研活动;

(3)所在宿舍学年内无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评为“无星宿舍”;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积极参加晨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75分以上,或达《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等级(生理有缺陷者除外);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2)能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有工作实绩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的班两委学生干部(含系部两委会、学生宿舍楼管会、宿舍舍长);

(3)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 “学生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尊重职工,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具有良好道德品质,本学年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综合积分达80分,本学年无补考;

(3)所在宿舍学年内无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评为“无星宿舍”;

(4)热爱学院,关心集体,为学院和班级建设作出显著贡献;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参加晨练,不无故旷课。体育成绩达70分,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生理者缺陷者除外);

4.“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具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

(2)具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勤学尊师、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校风;

(3)学年内在各项主题活动中成绩突出,公益劳动、值周活动表现好,教室、宿舍、公共区卫生好,常规管理考评名次在系部全部班级的前1/3名内;

(4)班委、团支部能发挥核心带头作用,班团干部能以身作则,敢于开展工作,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班级学生能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虚心好学的精神和学风。班上考试无作弊现象;

(6)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早操出勤好,班上有80%以上的学生体育达到国家锻炼标准,有30%以上的学生体育课成绩在“良”以上,在院运动会、文化艺术节中表现突出;

(7)学年内全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补考人次少;

(8)班级学年内没有学生受纪律处分;

(9)安全工作落实好,学年内无安全事故;

(10)学年内无严重溜生现象。

四、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的推荐名额为:每班学生人数50人以下的推荐2名,每班学生人数50人以上的推荐3名。

2.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为:每班1名。

3.“学生积极分子”的推荐名额由学院另行分配。

4.先进班集体的名额由学院另行分配。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积极分子的评定,在系部两委、班主任、辅导员民主推荐提名的基础上,提交本班全体学生无记名投票产生,报系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送院学工处审核,上报学院批准表彰;先进班集体由各系部根据学院下达的评选名额负责推荐,在此基础上,由学工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上报学院批准表彰。

五、评选表彰时间

各单位应在每年9月30日之前将以上各项评选对象及先进事迹总结材料送交院学工处,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由学工处公示五个工作日,学院在十月份召开表彰大会。

六、几点要求

1.评先评优工作要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标准进行,宁缺勿滥。

2.要注意倾听学生、教师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和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即予以取消资格,名额作废。并给予责任人批评告诫。

3.各系部要加强对各类先进对象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反馈情况,切实保证评先评优的激励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邮编:351119
电话:0594-7651163
系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3 闽ICP备15009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