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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在校生报名参加“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衔接专业”考试的通知

2011-10-14 23:42:00

依据《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闽教自考[2011]1号文的精神,我部计划本5月份开始组织“衔接考试” 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商务英语》、《国际贸易》《会计》、《数控技术》、《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程管理》。

二、主考院校:集美大学。

三、参加对象:仅限本院在校大一、大二在读相关专业学生,不面向社会开考。学生在校所修专业与衔接考试专业原则上应是同一学科大类。

四、报考费用:2640元/年(学制二年,报名费每科次80元、教材费约500元及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费600元除外)。

五、报考优势:

1、衔接考试专业的课程设置分为:沟通课程、衔接课程、主干课程三类。

    1)沟通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凡在专科阶段已学过与本科专业中名称相同的公共课程且学分不低于本科专业中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成绩及学分。获得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的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主要由学院组织考试。

2)衔接课程。衔接课程的学习内容,主要是对专科阶段学过的主要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等内容作进一步的延伸与拓展,体现学科理论知识的系统性与完整性,体现本科教育需要的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衔接课程应在专业基础课中选择,尽量选择与高职高专教育中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总门数原则上占本科考试课程的1/3左右。同一专业不同主考学校的衔接课程要一致。——主要由集大组织考试。

3)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统一使用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考试大纲,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主干课程的设置不少于5门。——由省考办组织考试。

2、参加衔接考试专业学习的考生,在专科毕业后未取得合格成绩的沟通课程应参加全省自学考试,使用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考试大纲,在专科毕业后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衔接课程在一年内可回原校继续参加考试,一年后仍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衔接课程应参加全省自学考试,使用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考试大纲。为了方便管理,衔接考试专业的考生应回原校报名、考试、办理毕业手续等,不能转专业或转校,不能转入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但在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中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可以转入衔接考试专业中。

3、参加衔接考试的考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可获得省自考办和集美大学联合验印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达到我校学校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申请集美大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参加衔接考试的考生在高职高专毕业后3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根据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人办[2007]45号)< 关于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考生可凭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省人事厅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本科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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